关于《市农业村庄局(市村庄复兴局)乌鲁木齐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令等三部地方性法规自在裁量规范》的方针解读
来源:bob综合官网 发布时间:2025-09-13 06:47:25
依据《新疆尔自治区规范行政裁量权方法》规则,设区的市要对其拟定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担任安排拟定行政裁量权基准,并在本辖区范围内适用。
为此,我局整理了《乌鲁木齐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令》《乌鲁木齐市蔬菜基地维护法令》《乌鲁木齐市养犬管理法令》三部地方性法规的相关行政处分条款,结合农业村庄部《规范农业行政处分自在裁量权方法》和农业归纳行政法律作业实践,拟定了《市农业村庄局(市村庄复兴局)乌鲁木齐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令等三部地方性法规自在裁量规范》。
《市农业村庄局(市村庄复兴局)乌鲁木齐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令等三部地方性法规自在裁量规范》共制订了3部我市拟定的地方性法规涉农行政处分自在裁量规范,分别为《乌鲁木齐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令》《乌鲁木齐市蔬菜基地维护法令》《乌鲁木齐市养犬管理法令》。
《市农业村庄局(市村庄复兴局)乌鲁木齐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令等三部地方性法规自在裁量规范》共整理《乌鲁木齐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令》《乌鲁木齐市蔬菜基地维护法令》《乌鲁木齐市养犬管理法令》等3部地方性法规的涉农行政处分条款10条。严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分法》《规范农业行政处分自在裁量权方法》《农业村庄部关于修正和废止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议(农业村庄部令2022年第1号)》中规则的不予处分、从轻减轻处分和从重处分的景象,拟定了裁量权规范,对每一裁量阶次确认了相应的行政处分规范。
《市农业村庄局(市村庄复兴局)乌鲁木齐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令等三部地方性法规自在裁量规范》2022年6月27日以乌农规〔2022〕第1号文件方式发布,自2022年8月1日起实施,并于2022年6月28日经过乌鲁木齐市政府网站发布。
相关文件:关于印发市农业村庄局(市村庄复兴局)乌鲁木齐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令等三部地方性法规自在裁量规范的告诉
依据《新疆尔自治区规范行政裁量权方法》规则,设区的市要对其拟定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担任安排拟定行政裁量权基准,并在本辖区范围内适用。
为此,我局整理了《乌鲁木齐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令》《乌鲁木齐市蔬菜基地维护法令》《乌鲁木齐市养犬管理法令》三部地方性法规的相关行政处分条款,结合农业村庄部《规范农业行政处分自在裁量权方法》和农业归纳行政法律作业实践,拟定了《市农业村庄局(市村庄复兴局)乌鲁木齐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令等三部地方性法规自在裁量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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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业村庄局(市村庄复兴局)乌鲁木齐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令等三部地方性法规自在裁量规范》2022年6月27日以乌农规〔2022〕第1号文件方式发布,自2022年8月1日起实施,并于2022年6月28日经过乌鲁木齐市政府网站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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